1、主要职责
1.1归口负责公司安全监察、劳动安全卫生、安全管理考核工作。
1.2归口负责涉及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的审查、验收和批准。
1.3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安全生产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1.4负责安全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1.5归口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1.6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安全工器具的检测和检验工作。
1.7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
1.8 准确及时办理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基本工作标准
2.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法规规程,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完成。
2.2掌握公司生产情况,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和信息,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2.3按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年度安全工作重点,做到月分析、季诊断、年总结。
2.4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进行季节性和专业性安全大检查。
2.5对违章作业、设备运行状况、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的状况、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以及人员技术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并限期进行整改。
2.6监督现场安全培训计划的执行,监督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和反事故演习。
2.7参与或组织事故调查,做到“四不放过”,及时做好事故的统计分析、事故报告。
2.8组织编制劳动保护安全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2.9负责监督、指导各生产部门做好安全器具的管理工作。
2.10抓好安全例行工作,对公司各部门安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做好安全分析会议相关工作,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网会议,总结季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2.11深入生产现场,监察规程、措施贯彻执行情况,制止危及人身设备和系统安全的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