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县特种设备基本数量
1、锅炉 台;2、压力容器 台,其中(包括)液化气储罐; 3、起重机械 台(包括桥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 4、电梯 台,直升梯 台、手扶梯 台;5、气瓶 万余只。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推进落实安全责任,加强薄弱环节安全监管
2011年,我局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施了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了监察责任。与各类企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份。加大对使用环节安全监管力度,积极督促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行动,进一步促进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提高使用单位发现隐患、整改隐患、保证安全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意识。全年共对使用环节实施安全监察 人次,向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份,占全年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份;整改安全隐患 处,使用环节的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加强,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进一步提高,使用环节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
2、做好保障服务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2011年6月上旬邀请县武警消防中队进企业讲解、演示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半年来,在县安委会、县安监局组织下共协助5家危化品企业进行了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演练活动从场方接到锅炉或压力容器突然发生故障停止运行的讯息开始,场方迅速启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方面让现场人员迅速撤离现场,调集专业技术人员探究事故原因;一方面向120急救中心和有关部门求救,各单位在接报后迅速赶到了现场,采取了各种相应的措施,使事故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损失减小到最少。每次演练完毕,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都召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同对造成故障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演练活动进行了小结。以最科学的方法,经济快速地处理特种设备事故。通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增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快速反应能力,锻炼应急救援队伍,提高相关单位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能力。
3、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保障项目安全实施,2011年5月21日我县辖区内一家化工企业湖北汇达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台锅炉(型号SZL6-1.25)在处理除垢保养后发现该锅炉无法正常运行,由于该企业正处于生产高峰期,急需设备的正常运行。该企业及时与我科取得联系,当日正值双休日,我科迅速组织人员到场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锅炉9根水冷壁管破裂,而后及时与具备维修资质的单位取得联系,在5月22日上午使该锅炉恢复正常运行。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存在的困难
1、特种设备数量不多分布广。我县特种设备数量虽不是很多,但分布广,每个乡镇都有。每次安全检查,所有乡镇跑一遍,最少得十五天。
2、安全监察人员少,安全检查费用大。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只有两人,交通工具破旧。由于安全监察经费不足,监察工作任务重,责任追究压力大,安全监察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3、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企业诚信和社会安全意识不强,私自安装、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特种设备安全经费投入少,监察专项经费投入不足,一些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重视不够,在人员培训、设备维保、安全检验等方面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监管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能效测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鉴于目前我县特种设备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把我县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抓好、管好。
1、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的规范化管理。
2、严格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都必需持证上岗。在适当的时候,分类举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班,对无证人进行培训。
3、严格依法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验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确保我县特种设备年检率达到100%
4、强化气瓶安全管理,建立气瓶安全监管新模式。认真规范和强化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积极推进气瓶产权改革,建立以气瓶充装单位为安全责任主体、其拥有气瓶产权并向用户提供气体包装的合格气瓶,对气瓶安全使用和维护全面负责的气瓶安全管理新模式
5、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和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特种设备安全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做好预防和检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