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
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
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并签署意见。
2)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并符合有关规定;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防护、技术、管理等)应具有可操作性并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
工方案;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应编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清单及费
用使用计划;
应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并符合
有关规定;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所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均在施工前完成了专项施
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手续;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论
证。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审查论证报告应意见明
确、签字齐全有效;
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
见进行修改完善;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要作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
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5)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情况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
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应齐全有效;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
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证书)应齐全有效。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需
要,其特种作业上岗证书应齐全有效。
6)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的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
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人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阐明合同约定
的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工作的内容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
法;
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会议纪
要,并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发出。
7) 认真核查开工条件
项目监理机构应认真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开工条件包括(不限于):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报批、施工测量控制点已复核、
施工许可证已领、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已按计划提供、施工人员和材料设备已按计划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现场“三通一平”等。
2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体系的运行情况,
如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并将检查情况记入监理日记。
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事故处理程序积极参与安全故的调查处理。
6)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前,监理人员应检查拆装单位的
企业资质、设备的定期检测报告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并对其编制
的专项拆装方案进行审查。
7)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应按国家规定使用期限,经具有专业
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使用,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人员应检查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手续和登记手
续。
8)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并向总监、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报告。
9)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经常(一般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
1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关注含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情况并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或巡查。应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检查结果应写入监理日记;
11)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12)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13)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口头监理指令或书面监理指令或报告
①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性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②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抄报建设单位。
③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工程暂停令》应抄报建设单位。
④报告
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进行整改或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报告;必要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的内容
①监理规划(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②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人员的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审核资料;
③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审核资料;
④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资料;
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审核资料;
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题会议纪要;
⑦关于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单、工程
暂停令及复工审批资料;
⑧关于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向有关方
面报告等文件;
⑨关于安全事故处理的相关资料。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应纳入本项目监理部的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保管。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应建立案卷,分类编目、编号,以便于跟踪检查。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符合《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
任的若干意见》(2006年10月16日建设部建市[2006]248号)(以下
称《意见》)规定的程序。(见图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程
序框图)。
6.2.1 开工报审程序
6.2.2 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6.2.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报审程序
6.2.4 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报审程序
6.2.5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
6.2.6 安全隐患处理程序(见图2安全隐患处理程序框图)
6.2.7 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