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进行事前控制,严格监督检查,热情帮促”的原则,仔细检查承包单位所上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中有关涉及安全的事项,并依据此细则及有关规定、规程直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通过运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控制工程安全,结合南网公司要求,以“预防人身伤害”为主抓手,将基建安全风险管理要素纳入本项目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发挥监理作用,加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夯实基建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基础,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等文件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广东省有关文件搞好文明施工。
(一) 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内业及外业督促检查
1. 内业:专业监理工程师组仔细检查施工企业上报的各项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安全事项措施,能否有效指导现场施工作业并保证安全有序施工。
2. 外业:现场监理人员勤于检查发现并提出问题所在,督促施工方依照安全操作技术要求作业。
(二) 安全监理工作的措施主要有:
1. 口头通知要求施工方整改;
2. 通过下发书面《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限期整改;
3. 下发《工程暂停令》。
(三) 监理安全控制措施:
1. 施工准备阶段
1) 安全监理工作策划
①. 根据业主项目部所确定的项目安全控制总体目标和项目安全策划及《监理规划》,结合本工程的建设特点,编制本项目《安全风险及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JAQ1),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②. 辨识该项目与施工监理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制定针对性的预控措施;制定《监理项目部应急预案》(JAQ2);并报业主项目部备案。
③. 审查施工项目部《安全风险及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安健环管理策划方案》及其“安措费使用计划”、《特殊(专项)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施工应急预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特殊作业安全施工措施/作业指导书及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预控措施,提出审核意见,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④. 审查施工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报审表》(详见基建工程监理工作典型表式A-09)中的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安全性能证明文件。
⑤. 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人员资格报审表》(详见基建工程监理工作典型表式A-08),主要包括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等资格证明文件。
2) 分包安全管理
①. 审查施工项目部提交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详见基建工程监理工作典型表式A-06)中分包商的资质文件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报业主项目部批准并备案。
②. 督促检查施工项目部对分包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情况。
③. 对施工项目部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禁止其以专业分包管理方式进行劳务分包管理。
3) 环保与水保
①. 督促施工项目部编制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②. 审查施工项目部的环保与水保方案和措施,并监督执行。
4) 施工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审查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施工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满足要求时予以确认,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①. 组织机构。
②.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和程序。
③.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上岗证。
④.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应急预案及演练方案。
⑤. 环境因素识别、环境因素评价、应急和相应措施。
2. 施工阶段
1) 安全检查签证
①. 重要施工设施(大中型起重机械、重要脚手架、重要跨越架,施工用电、水等力能设施、交通运输道路和危险品库房等)投入使用前,依据本细则对其进行安全检查签证,审查施工项目部《大中型施工机械进场/出场申报表》(详见基建工程监理工作典型表式A-10),并拍摄数码照片。
②. 重大工序(工程项目开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转接前,依据本细则对其进行安全检查签证,并拍摄数码照片。
③. 审查施工项目部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安全技术方案或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a) 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
b) 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查处、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c)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d)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仓储、化学及危险品库等临时设施以及排水、防火措施。
2)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①. 根据业主项目部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策划,制定相应的目标和控制措施。
②. 审查施工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施工项目部执行《电网建设安全施工作业票》情况。
③. 依据南网《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督查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详见基建工程监理工作典型表式B-01),并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④. 根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监理随机检查工作,重点督查《安全风险及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⑤. 根据施工项目部申报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报审表》(详见基建工程监理工作典型表式A-15),检查其“安措”费用使用情况。
⑥. 监督、检查和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⑦. 通过运用《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按照南网《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开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评价工作。
⑧. 落实上级检查评价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和信息反馈工作。
3) 安全检查管理
①. 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召开的安委会活动,并及时督促参建单位贯彻落实安委会活动内容纪要的要求。
②. 参加由南方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安全管理样板工程活动,对监理存在的问题自行闭环整改,并对施工存在的问题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详见基建工程监理工作典型表式B-02),并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③. 参加由业主项目部组织召开的月度协调会议或专题协调会,对安全现状进行分析总结,针对所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④. 按照南网《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召开监理安全工作例会,针对所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薄弱环节和问题,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详见基建工程监理工作典型表式B-02),并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⑤. 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履行职责情况。
⑥. 现场检查施工项目部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到位情况。
⑦. 督查施工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⑧. 依据《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违章扣分处罚条款(2014版)》中的有关规定,对高、特高风险(风险值≥200)、重要部位、关键工序、S点项目进行旁站监理,填写《监理旁站记录表》,并拍摄数码照片和填写监理旁站记录(旁站的具体要求详见《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⑨. 对发现的施工违规作业行为及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情况严重及危及人身安全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详见基建工程监理工作典型表式B-03),并报业主项目部,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对施工项目部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项目部应及时通知业主项目部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留有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⑩. 配合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4) 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与应急管理
①. 监理项目部应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要求,对项目现场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②. 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的风险识别和评价。
③. 督促设计单位、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安全风险控制要求,对施工项目部的安全风险体系的运行情况、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发出《监理工程通知单》(详见基建工程监理工作典型表式B-02)要求施工项目部整改,情况严重的发出《工程暂停令》(详见基建工程监理工作典型表式B-03)要求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
④. 督促施工项目部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定期开展应急管理预案的演练。
5) 工程分包管理
①. 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安全旁站和安全巡视检查等监理手段,实施分包安全监理,发现问题及时对总包单位的施工项目部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详见基建工程监理工作典型表式B-02),提出整改要求,并实施闭环管理。
②. 有劳务分包人员参与的施工作业,施工班组负责人(队长或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应为施工项目部人员,当由劳务分包商人员担任时,必须经监理项目部审核认可。
③. 当施工项目部提出更换专业分包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时,必须经监理项目部审批,报业主项目部确认后方可更换;当施工项目部提出更换劳务分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特殊工种和特殊作业人员时,必须经监理项目部审批同意。
④. 专业分包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经监理项目部同意。
6) 环保与水保措施
①. 加强施工环保与水保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临时占地,严格按照设计施工,避免大开挖,采取表土剥离单独堆放,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发生环境二次污染。
②. 督促施工项目部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分层、废气、废水、废油、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③. 督促施工项目部对城市市区内的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④. 在有水土流失的地方施工时,按照“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对施工项目部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
⑤. 督促施工项目部按照批准的方案施工,取弃土结束后要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
⑥. 监督施工项目部依法取得砍伐许可后再进行砍伐。
⑦. 督促施工项目部有序放置进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放置任意堆放,阻塞道路,污染环境。
⑧. 监督施工项目部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⑨. 督促施工项目部在竣工后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拆除业主项目部不需要保留的施工临时设施,清理场地,恢复植被。
⑩. 协助业主项目部,配合环保与水保的专项验收。
7) 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下达《工程暂停令》:
①.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
②. 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③.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④.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⑤.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⑥.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⑦.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⑧. 出现安全事故时。
3. 总结评价阶段
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总结,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梳理和统计,收集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分析安全监理工作成效,完成《监理工作总结》中的安全风险控制总结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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