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看到一份企业事故通报:一名青工擅自开甩干机加班,触电身亡;一名焊工不穿绝缘鞋在潮湿的地面上焊接,被漏电击穿身亡;一名女工在高压釜的视镜旁,被高压崩碎的视镜片击中头部身亡;一名矿工乘罐笼下井,又突然伸腿离开罐笼,信号铃响、罐笼下降,青工被挤死在井壁……
说来都是不该发生的事,却因侥幸心理和头脑无知而作出荒唐举动。悲剧重复了一个人人皆知的话题,那就是培训。过去,我们常把“先培训,后上岗”挂在嘴上,缺少规范化和制度化。如今,《安全生产法》把培训工作法治化,并明确了培训对象和要求。
培训是科学抓安全生产之举,是治本之策。在企业,不仅仅是一氧化碳,还有粉尘、焊接、噪声、振动、辐射、用电、溜井、防火防爆等许多方面,只有使经营者和生产者都明确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设备技术、工业卫生等科学知识,才能实施科学管理,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安全为天,关键在预防,预防要有效,培训须先行。治标必须从治本入手,而培训正是治本之策,预防之良策。
《中国安全生产报》 (宋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