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教育胜于事后补救千百倍,工厂要做到安全生产教育为先。
安全生产教育主要有三级教育、特种教育和经常教育三种形式。
所谓三级教育就是指厂级、车间和岗位教育,主要是以新员工为对象;厂级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部门进行的初步安全教育。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本厂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企业内部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一般器械电气安全知识,入厂安全须知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经考核合格后再分配到车间。车间教育是对新员工及调动工作的员工在分配到车间后,进行的第二级安全教育,一般有车间主管安全的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本车间的劳动纪律和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车间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程等。岗位教育则有拉、班组长对新到岗位工作的工人进行的上岗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事项、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品的控制方法,以及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还要讲解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援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线等。每级的教育均需进行考核,对没有经过安全三级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绝对禁止独立操作。
所谓特种作业教育是对接触不安全因素较多的特种作业人员,比如电气、起重机、焊接、司机、锅炉、压力容器等工种的工人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半脱产或全脱产训练班,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操作,这种培训最少每年一次,另外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
所谓经常性教育是指对工人应进行广泛的经常性教育,要在生产全过程的自始至终坚持不断。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使安全教育制度化。对于重点设备或装置大修,应进行停车前、检修前和开车前的专门安全教育,安技部门应配合主管部门和检修单位,以确保安全检修。对于重大危险性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和安技部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能作业。另外还要进行“离岗和复工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