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安全监督、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回顾近年来的安全培训工作,我们获得了一些经验或体会。在看到安全培训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培训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建国以来,原劳动部和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安全培训的法规制度,建立了若干安全培训中心,颁发了各类人员的培训大纲,组织编写了各种安全培训教材,开展了企业经营者、特种作业人员等各种培训,初步形成了安全生产培训网络。
国家局成立后,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水平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重点,以建立安全培训体系为目标,加大了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加强了安全培训法规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二是建立了四级培训网络,其中国家局认定的全国一级、二级安全培训机构130所,各省局也认定了一批三级、四级安全培训机构;三是开展了安全生产监察员、煤矿安全监察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煤矿矿长等人员安全资格的培训和考核;四是组织编写了《安全生产监察员培训大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通用部分》等大纲以及煤矿安全培训模块式教材;五是与日本、美国等国家开展了国际交流与合作。
回顾近年来的安全培训工作,我们获得了一些经验或体会:各级领导对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视是抓好培训工作的关键;抓好教材建设、基地建设、师资建设是做好培训工作的基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是做好培训工作的保证;做好培训工作是安全生产治标又治本的有效措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是搞好培训工作的根本要求。
在看到安全培训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培训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1.培训工作尚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生产中出现的事故85%以上都是“三违”造成的,主要原因是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差、安全管理水平低,这说明安全培训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2.职能交叉,政出多门。不少企业反映,安全监察部门与其他管理部门,在培训职能的分割中存在争议,造成企业无所适从。
3.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培训市场缺乏有效管理,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现象时有发生,企业不堪重负。
4.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重培训过程、轻培训质量,重培训机构建设、轻企业监督检查的现象。
5.全国安全培训工作发展不平衡。目前,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煤矿建有培训机构,注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但众多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尤其是小煤矿,根本不重视培训工作,甚至出现了当天招工,当天下井,当天死亡的事例。
6.培训理念、培训方式、培训手段、培训数量、培训质量还不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需要。
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给安全培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国的人才培训工作紧迫而严峻,我们要有强烈的危机感和忧患意识。
1.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培训教育工作特别重视。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成人教育要以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为重点。2001年5月召开了全国干部培训教育工作会议,印发了《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2002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要求我们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放宽视野看教育,集中力量抓培训,用5年时间把在职干部培训完毕。“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党中央、国务院把全民素质教育和干部培训教育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既给安全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又为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国家局党组重视培训工作,制定了安全培训“十五”规划。在确立以“三件大事”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工作思路中,把安全培训确立为六大支撑体系之一,制定了全国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建设方案,明确了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培训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格局、工作框架和主要措施。
3.培训法律、法规制度逐步完善。国家局成立以来相继出台有关安全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十多部。特别是《安全生产法》出台后,明确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和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这些规定为培训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