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所必须做的宣传、教育和训练,它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中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出了规定,这已成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同时第五十条对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义务也做出了规定,要求从业人员应当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才能上岗,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而且还应当掌握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大量的工伤事故分析统计资料表明,工伤事故与年龄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工伤事故的最大值发生在18岁到30岁之间,而且发生在入厂工作的头一、二年,即刚入厂工作不久的新员工最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因此必须要对新员工进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安全素质,增强其预防事故的能力。
新员工进入工厂后,首先应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概况,包括产品、产量、行业特点、经营状况,以及企业发展前景、企业经营战略、企业文化等,使新员工树立信心,爱企业,爱岗位,这是安全生产的前提,也是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对于新员工来说,掌握工作技能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是掌握一种新的行为方式,即安全第一的行为方式。
一、新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
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使新员工认识安全生产是个客观事物,掌握和明确只有安全生产才能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才能保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使新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同时对新员工还要进行安全情感教育,通过教育,促使新员工对安全生产建立良好的情感和情绪,使他们明白安全生产正是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健康。安全生产不但关系到个人安危,而且与家庭的幸福紧密相连,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不但自己痛苦,亲人也必然痛苦不堪,并且还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新员工一定要遵守安全法规,严守各种安全制度,在思想上对安全生产树立正确的认识,建立起良好的思想情绪,才能为以后的安全生产打好基础。
二、安全生产责任教育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这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为此,《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各级安全生产者的职责,要教育新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为了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对新员工要进行各种安全规程、制度和工艺规程、安全生产劳动建立等教育。结合鲜活的事例使新员工认识到这些规程、制度和纪律,都是保证安全生产所不可缺少的。从而深刻地领会到遵规守纪,维持工厂生产的安全秩序是每个职工应尽的义务,只要每为职工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遵规守纪,事故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