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于一切。安全教育是所有企业保证安全生产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但笔者发现,一些企业的安全教育往往只着重强调了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而忽略了强化“危险意识”,即“危害识别意识”。
强化“安全意识”与强化“危险意识”,目的都是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但两者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强化“危险意识”,着重点是企业在安全教育中要让作业人员知道什么是危险行为,什么是危险状态。在实际生产作业中,“危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意识到或觉察不出“危险”的存在,作业人员只有在意识到存在“危险”时,才会有意识地主动去避免“危险”的发生。也就是说,只有树立起“危害识别意识”,才能有牢固的“安全意识”。如果要排位的话,“危害识别意识”应该排在“安全意识”之前。
一个人的安全意识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后天”形成的,是在看到、听到,或者是亲自经历了事故以后才逐步产生。在实际的生产中,往往存在着作业人员为赶工期、赶进度或图省事、图快捷,在操作过程中“抄近道”违章作业的现象。虽然一次、两次的违章作业而侥幸没有发生事故,但这绝不等于没有危险。一次两次的侥幸,容易使作业人员在思想上产生严重的盲目自信和麻痹思想,会使其缺失“危险意识”,从而成为习惯性违章行为,导致悲剧事故的发生。因此,要想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对作业人员强化“危险意识”教育,不仅要让作业人员知道安全生产必须遵章守纪,使他们在进行任何违章操作前意识到可能产生的危险后果,从而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