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既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容量大,吸纳的农民工已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随着建筑业的兴旺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提供了一个大市场。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基层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培训管理势在必行
就镇雄县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而言,从2005年到现在已经有34万多人外出务工,平均每年以2万人递增。他们其中一部分人主要从事第一线的施工作业。因此他们安全操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从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6年多来,我发现这些农民工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文化素质较低。
建筑市场的农民工主要来自偏远的农村,大部分只是文盲,有的知识水平只相当于小学文化水平。据调查,98%的农民工未参加过技能岗位培训或未取得有关岗位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放下镰刀就拿起灰刀,不具备应有的岗位知识,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二)农民工是工伤事故的最大受害群体。
从近几年发生的安全事故中不难发现,伤亡人数中农民工占了75%的比例,特别是对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有的农民工第一天来上班,第二天甚至是当天就发生了伤亡事故。还有些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实行“以包代管”,使得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有关的法规、标准只停留在项目管理班子这一层,落实不到施工队伍手上,操作人员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又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所以,他们既是事故的受害者,又是事故的肇事者。
(三)农民工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
农民工为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保障,同时在以农民工为主的建筑劳务市场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用工企业与“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一些“包头工”随意用工、管理混乱,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带来行业管理的困难。农民工是以劳务形式进入建筑工地.大多数是属于自愿、松散的临时性组合团体,每天站在上字街口的劳务市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而用人单位则重使用、经培训,安全教育很难落实,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
(四)农民工自身安全意识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认为好像就在自己家里面种地一样的,随意性很强,忽略了搞好安全就等于保护好自身的生命安全。
二、施工企业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该说偏远地区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对工程建设的认识少,实践经验更少,但他们勤劳、朴实、好学、肯干、能吃苦耐劳。由于施工企业恶性的“低价中标”不切实际地冒险以低于成本价格承揽到本身无能力承担的工程,这就为以后减少工程安全设施投入、安全培训教育、偷工减料、克扣或拖欠民工工资埋下隐患。在这些“低价中标”的工程项目中也存在同样的一些通病:
1、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施工企业领导和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或是对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了解甚少,在他们的眼里只看到眼前仅有的一小点利益,而不会想深些、看远点,若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的后果是什么?从根本上缺乏对安全事故危害性的认识,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弱化了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能,甚至把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人员缩小,合并于其他部门,一些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责任制得不到真正的体现和落实,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因此,放松了对民工的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