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已经走上了一条“依法行政、以人为本、超前防范、科学管理”的轨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新时期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对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的常规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安全是煤矿管理的永恒主题。安全思想教育与安全生产管理,一直是安全工作中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它们铸就了煤炭企业发展中多环节、多因素、动态复杂的系统工程。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重生产管理,轻安全思想教育,注重硬件功能,忽视软件效应的“一头沉”现象屡见不鲜,直接影响和制约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一切事物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可循,不同事物之间规律各异,只有充分认识和确切把握事物的规律,才能取得管理工作的主动性。我们要不断拓宽安全思想教育领域,有针对性地抓好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教育,变领导被动管理为职工主动参与,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思想教育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
作用之一是教育启迪的导向性。安全思想教育是安全文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它与现代化矿井建设和现代化科学技术管理相适应,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主要功能是对人进行有目的、有意识的行为控制和思想导向,即把人们的思想意识、行为同外在事物、周围环境结合起来,进行全面考察、系统分析,达到管理方法的科学化。
在井下生产一线,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个别管理人员往往是急功近利,重生产轻安全。凭老经验和表面现象处理问题多,深入细致地分析安全隐患少;浮皮潦草地处理安全问题多,全面系统地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少。个别企业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时,三言两语,图省事,走捷径,热衷于利用经济手段代替管教,对“三违”人员不问青红皂白一律严加制裁,以罚代教,以罚代管,致使“三违”现象屡禁不止,零星事故接连不断。以微观需求冲击宏观导向效果,以表面现象掩盖教育的内在效应。
有人把安全思想教育比作是安全生产的“催化剂”。搞好安全思想教育的目的,主要是启迪职工的思想,增强其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提高自主保安技能。我国煤矿井下事故多,就其安全状况而言,除一部分现代化矿井外,多数衰老矿井自然条件差、技术设施差、地质构造复杂、管理水平偏低。大批农民工、外来工、临时工涌入井下,这一群体普遍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种种不安全因素,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搞好安全思想教育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增强搞好安全思想教育的自觉性。
作用之二是教育渗透的间接性。安全思想教育不像安全管理那样直接和具体。它是一个由表及里、循序渐进、逐步渗透的过程,要用《安全生产法》以及企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规程、指令,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思想灌输。这一效应的实现,需要通过视察、听觉和思想渗透,通过人与人之间交流等多种环节发生作用。
人的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的高低,精神状态的好坏,对安全生产管理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从哲学角度分析,在生产力诸要素中,人是首要的、最活跃的因素。思想工作做得好,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能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任何制度都需要人来自觉执行。人的行为受一定的思想支配,人的思想活动与发展变化与外部环境、条件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从安全事故分析看,每一事故的发生都要经过一定的潜伏期、萌芽期、肇事期,都有一个日积月累和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井下工作环境千变万化,很多问题难以预料。职工的精神状态稍有闪失,“安全为天”这根弦稍有松弛,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我们要善于细心观察,认真分析职工的思想情绪、感情变化,“常下毛毛雨,常打预防针”,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渗透到职工心田,起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