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形成机理:
“事故”是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共同偶合而成的,客观上一经出现事故隐患,人主观上又表现为不安全行为,就会立即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是,造成“人失误”和“物故障”的这个直接原因常常是管理上的缺陷,后者虽是间接原因,但它是背景因素,而且是事故发生的本质原因。
从事故的形成机理看,我们要保证安全生产,把伤亡事故降下去,除必须依靠科学的安全管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尚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须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国家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1)参加本企业生产的职工要熟悉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自觉地遵守国家了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令,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员及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操作规程等)。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阻止他人违章作业。
(4)听从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和班组长的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一致,共同完成好生产任务。
(5)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上高空。
(6)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四口”“五临边”防护,一图五牌,安全标志,警示牌,安全规程等,不得任意拆除或移动,要移动时必须经现场施工人员负责人同意方可。
(7)每上班前和操作前应检查操作场地是否安全,道路是否畅通,防护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或下班应将所使用工具收回,以免伤人。
(8)高处作业,不得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不得在高空作业下方操作,如确需要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9)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空和陡坡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遇有恶劣气候,风力在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10)暴风雨过后,上岗前应检查自己的操作地点,脚手架有无变形歪斜,如有变形要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施工员)或班组长,找人整改加固,确认安全方可上岗位操作。
(11)应做到十不准:
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⑵不准叫小贩进入工地卖点心。
⑶不准在临时工棚内使用三炉;即电炉,火炉,煤油炉。
⑷不准从外架底部经过。
⑸不准在易燃、易爆场所,木工车间明火,抽烟。
⑹不准自行乱接,乱拉临时用电设施,照明灯具,插座等。
⑺不准坐在护身栏杆上。
⑻不准随意上下攀爬外架。
⑼不准在脚手架上午休。
⑽未经特种培训,无特种技术操作证的不准从事特种工操作。
三、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类别,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
1、施工现场的事故类别主要表现为五大伤害:
(1)高处坠落;
(2)物体打击;
(3)触电事故;
(4)坍塌事故;
(5)机械伤害。
2、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
(1)工人违章作业;
(2)违章指挥;
(3)随意破坏防护设施;
(4)工人的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防护能力,思想麻痹大意。
四、事故的预防措施:
1、一般要求: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及考核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7)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8)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实验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应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9)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2、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 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3、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9)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