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入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教育、工地教育、班组教育。三级教育每级教育结束后,由企业统一命题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统一签发安全教育合格证,新工人持证进入生产岗位;考试不合格者,应补课、补考。新工人安全教育要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执行劳动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严禁无证上岗,并且每二年组织人员参加发证部门负责的验审。同时建立特种人员的管理档案。
3、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干部要定期轮训。项目经理需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4、针对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每星期一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对广大干部、职工实行针对生教育,表扬、奖励先进,批评、处罚违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意识,处处做到"安全第一、防护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