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做好项目总、工区(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要变换工种的工人未经三级教育,并未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特殊工种教育须经劳动部门培训,持证上岗。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要进行专门培训。 (2)安全教育的内容:一是通用安全知识教育,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用电等知识;二是专用安全知识教育,主要是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三是特殊工种专业知识(安全)教育;四是有关新工法等专门知识教育。 (3)从事接触有毒、有尘等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针对性的专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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