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超前预防的原则。有条俗语说:“安全多下及时雨,教育少放马后炮。”在所有的安全教育中,都应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即把安全教育作为超前预防事故的一个基本环节,把“超前预防”事故作为安全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确定的教育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每次教育应解决哪些问题,达到什么样的预期目的都应明确,做到心中有数;在教育中,应围绕所确立的教育目的开展工作,真正解决问题,讲求实效,不走过场;要引导职工增强安全意识,把教育中学到的安全技术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要把职工安全意识是否增强了,安全技术是否掌握了,安全防护能力是否提高了,安全要求是否落实到行动上,作为检查教育成效的唯一标准。
3、坚持教育与被教育者双向交流的原则。在安全教育中,要尊重广大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采取组织遵章守纪或事故责任者现身说法等方式,让职工群众自己教育自己,变“要我参加安全教育”为“我要参加安全教育”。
4、坚持安全教育者首先受教育的原则。这不但因为他们是职工群众安全教育的组织者,先受教育才能抓好教育,而且因为他们是安全生产的指挥者,如果安全管理者自身忽视安全或缺乏相应的安全技术,势必疏于防范和出现主观臆断的违章指挥,其后果很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带来严的大面积的危害,因此,安全教育者必须首先接受安全教育。新任命的各级生产领导人员,应经,过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在岗的各级生产领导人员,也要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学习和考试。
5、坚持解决安全思想问题与落实安全设施相结合的原则。安全教育能帮助职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进而转变为自我防护能力。但是,安全教育并非万能,安全素质再高的职工也会发生失误,从安全设施上加强防护,就能在人出现失误的时候得到可靠的保护,重视防护设施的建设。
6、坚持谋求整体效果的原则。不能把每次教育看成孤立的应当做培养职工安全素质诸多环节中的一个链条,各次教育之间的内在有机联系。使教育链条紧密相扣与延伸中得到逐步的提高。
7、坚持正确处理“四个关系”的原则。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学习安全文件、事故通报等,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即“正确处理学和用的关系”、“正确处理虚和实的关系”、“正确处理软和硬的关系”、“正确处理点和面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