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使用、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光面爆破应严格控制钻眼间距和炸药用量。
2、施工机械作业时,除按规范操作外并应按事先设计的行走路线进行,其工作位置应平坦稳固,并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
3、挖方高边坡实行“随开挖、随加固、随防护”,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4、高边坡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绑挂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地拴在可靠的安全桩上,绳索应垂直,不得在同一个安全桩上拴2根及以上安全绳或在一根安全绳上拴2人以上。
5、高边破施工应设置安全通道;开挖工作面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交叉作业。边坡上方有人工作时,边坡下方不准有人停留或通行。
6、清理边坡上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顺序进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7、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告监理办和指挥部处理。滑坡地段的处理,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
8、施工中要设专人观察,严防塌方。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及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9、高边坡路堤下方有道路的,施工时应设置警示标志。
10、施工机械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并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
11、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下方禁止车辆、行人通行。弃渣时,应有专人指挥机械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不得直接在坡顶边缘卸渣,应在坡顶边缘一定安全距离的位置卸渣,再由推土机或装载机弃渣推出边缘。
云罗高速二标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