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戴好安全帽、系好好帽带,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并应系牢。
2.现场的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所用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4.现场施工所有的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有关电气安装技术规程和架设。
5.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况,并有防止人踩、车轧、水泡、土埋及物砸措施。
6.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线。
7.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片)。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9.临时用电应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及防雷接地电阻的测试工作,并留有记录。值班电工做好当日的电工值班、维修记录。
10.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1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有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PE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12.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