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工业卫生工作,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新工人入厂前的体检工作。对有传染病、精神病、及不适应我厂作业者,提
出禁用或限制其工作范围的意见。
(3)负责全厂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如:起重工、高压作业人员、高温作业人员、
电工、保育员、炊事员以及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进行重点检查,提出对该人员工作和身
体方面的处理意见。
(4)负责工作场所尘、毒、高温作业和“三废”危害的技术测定工作。为确定职工保
健提供技术资料数据和意见。
(5)参加职工因公负伤医务鉴定工作,提出负伤医疗意见。
(6)尽力做好因公负伤人员抢救工作。结合我厂常见的可能性伤情、应常备专用抢救
药品,提高疗效,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职工本人的损失。
(7)做好职工防暑、防冻和特殊工种药物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