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间断或遇雷雨等威胁工作人员安全时,应使全部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所有安全措施不得变动。间断后继续工作时,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
(2)每日收工时,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次日复工前,必须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开始工作。
(3)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到下一个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代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