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为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现制订检查条例如下:
1、 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2、 定期检查包括每周、每月、每季度的安全检查。安全员逐一对各班组各车间按照安全检查表要求进行检查,依规定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现查现改,如一时难以整改完成者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对各班组建设安全管理评分。
3、 不定期检查主要指,安全员不定时不定点对安全生产中的特定项目进行随机检查,并进行检查记录,发现隐患通报整改。
4、 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主要针对检查的内容进行分划,主要项目包括电气安全、起重安全、焊接作业安全、消防安全等。
5、 检查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各班组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检查,安全生产作业环境,生产设备设施的使用与存放状态,班组安全教育,班组安全自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
6、 主要的检查形式包括(一)听取受检者汇报,向受检者提出质询;(二)查看受检者相关记录、台帐等基础资料;(三)深入车间作业现场查勘;(四)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重要设施、设备进行检测、鉴定。
7、 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落实:现场勒令整改、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复查、发送产品部经理(主管)隐患整改通知书、在月度安全生产简报中予以公布、申请部门对当事人予以处罚、申请公司领导予以部门处罚、申请对安全工作优秀班组、部门进行表彰。
8、 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每月定期对行政部门经理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汇报(书面),评分结果进行公布。安全检查工作中的不公正不公平不公开接受各部门监督与建议。
9、 安全检查工作中产生的安全检查表、隐患整改通知单、复查记录表都将编号入档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