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规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操作。
二、 特殊作业工人应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 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四、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贯彻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有关法规、规范、标准等。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险和防护。
(6)严格执行进厂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