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质量安全意识,严肃场纪场规,确保生产安全正常运作,根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
2、对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避免重大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5、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6、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班组或个人。
7、对于在生产按照验收规范执行得好,保证质量、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
8、对于在生产过程为减少构件在制造焊接不合格率,也为了将质量隐患消除在萌牙状态,不至于返修时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