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依据
(一)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为依。
(二)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
(三)针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所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四)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
(一)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指改善对职工身体健康有害的生产环境条件,防止职业中毒与职业病的技术措施。
(二)减轻劳动强度等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三)辅助设施。指保证工业卫生方面所需的房屋及一切卫生性保障措施。
(四)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一)所需安全技术措施专题不足,可形成措施具体方案报集团公司,争取支持。
(二)每年年终,由技术措施科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报送主管部门。当年未竣工或计划内未施工的项目,应结转列入次年的计划。
(三)属消除固定资产设备缺陷的措施,应由生产费用开支,不得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款。
四、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验收与管理
(一)措施项目竣工,经试运正常后,由工程主管单位报请相关部门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
(二)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由车间(部门)组织操作人员学会操作,制定操作规程,并将安全技术措施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时纳入设备管理。
(三)安全技术措施设备要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检修,保证处于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