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聘请的总经理、厂长直至工人均为从业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第一节基本通则第二节“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为确保公司整体的安全,确保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体员工应严格执行。
(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本公司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有责的管理模式,要求人人都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工人向班组签订;班组长向车间签订、职员向所在部门签订;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向公司(或分厂)签订、公司付总向正职签订、公司总负责人向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本人及上一级负责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签订时间(年、月、日)。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存档。
(六)从业人员必须执行各自所工作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同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七)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对国家、对企业、对自己负责。
(八)认真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纪守法遵守劳动法律,做到在生产过程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为把企业建设成为本质安全型企业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