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是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技术标准、行业技术规范,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做到特殊工种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3.审定矿井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矿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组织、领导编写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签发矿井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副职的安全生产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副职及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工作汇报,审批重大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5.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所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6.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7.如遇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负责组织、领导抢险救灾工作。
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和指导搞好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