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必须按要求设治安保卫机构和相应组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安全人民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
二、各项治安管理工作制度齐全,有专人检查、落实。
三、不得雇佣无户人员,年老体弱人员担任警卫编外人员担任警卫工作。
四、厂部警卫,夜勤人员按要求配齐电话、照明、报警装置和值班记录册。
五、警卫、值班人员发现必须按时到岗、认真交接、坚守岗位、加强检查、严禁迟到、早退、睡觉、脱岗或酒后上岗。
六、警卫、值班人员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报告处理,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七、警卫、夜勤人员严格执行出入厂手续,做好人、车、货物的登记,查验证制度。
八、公司每月至少对所辖内的治安安全防范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听劝说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