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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为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及事故发生后尽量减少损失,迅速恢复生产,使事故的汇报、调查、分析、定级、定性及考核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厂。
(一)生产事故的定义:凡因在生产工艺流程中,由于违章操作,组织失误造成上下工序或主要生产与辅助生产失调,动力、原材料供应中断及停产、损坏设备、损坏工业建筑、产品质量劣化、资源损失甚至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均属于生产事故。
(二)、生产事故分类及分级:
1.生产事故的分类:生产工艺事故;生产运输事故;能源动力事故;生产设备事故;生产质量事故;安全环保事故。
1.1各部门在生产事故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生产运输事故,由生产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能源动力事故,由动力厂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生产设备事故,由设备科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生产质量事故,由技术监督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安全环保事故,由安全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具体办法见安全环保有关规定)。
1.2 当发生事故,分析既有操作原因又有设备原因时,按主次责任定性,并归对口相应处室具体管理,。
1.3当生产、设备、质量等事故相关联时,由生产处组织、公司领导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1.4原则上,当生产、设备、质量等事故相关联时,在事故种类上不重叠或交叉考核。
2、生产工艺事故
2.1炼铁厂事故
2.1.1、烧结机
⑴、各矿槽的堵料;
⑵、各种原燃料断料;
⑶、各种因操作失误造成的停机;
⑷、因操作失误造成的烧结矿过烧、欠烧;
⑸、各矿槽的混料。
2.1.2竖炉
⑴、矿槽的堵料;
⑵、各种原燃料断料;
⑶、各种因操作失误造成的停机;
⑷、悬料;
⑸、结瘤;
⑹、导风墙穿孔、倒塌。
2.2 炼铁厂事故
2.2.1渣铁系统
⑴、铁口事故
①、铁水自动流出;
②、铁口连续过浅、“跑大流”、喷焦卡焦;
③、封不住铁口、渣铁外溢;
④、铁口冒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