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对所进入设备要切实作好工艺处理,所有与设备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该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或采取摘除保险等措施。
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指标为小于0.5%;爆炸下限小于4%时,指标为小于0.2%;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进入设备作业必须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空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其它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
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进入设备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公司HSE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进入设备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不超过12V且绝缘良好。
进入设备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要进行登记,作业前后应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
设备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作业人员进入设备前,应先拟定紧急状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进设备内作业人员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为保证设备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取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不允许通氧气)。
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