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准备,提高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加强对事故的反应、控制和救援能力,维护国家利益”减少国家财产损失,保证人员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每半年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两次演练。
(2)演练过程要求尽量真实,调用更多的应急人员和资源,并开展人员、设备及其他资源的实践性演练,以检验相互协调的应急响应能力。
(3)对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可采用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形式。
(4)演练时的参加人员由参演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部门对演练的效果做出评价,提交演练报告,并详细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对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分别进行纠正、整改、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