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组织机构
?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
? 成员:
? 第2条 火灾防护
? 1] 公司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的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 2] 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仓库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 3]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 4] 电器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 5] 救火时,应特别注意: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 第3条 盗窃防范
? 1] 现金,贵重物品及机密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 2] 携出物品时,应先取公司规定之物品携出证件,保卫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 3] 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已锁。
? 4] 现金提送要用机动车提送款;1万元以上的送提款,双人以上同行。
? 4] 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司法机关堪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