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目标逐级分解,并签订责任合同后,必须加以贯彻落实,而监督检查是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2、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以上制度、规程执行如何;劳动保护设施是否按规定提取并正确使用;安全网络是否健全,专兼职人员是否按规定配齐;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是否树立起来等。
3、监督检查方法:采取逐级检查,层层监督,突出重点,全面兼顾的办法。公司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对下属各分公司、工程部进行1——2次检查,并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进行专项抽查,限期解决存在的问题,将安全生产提高到全新的水平。各分车间、工程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抓好安全工作,并可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和不同工程的类别,制订实施细则,严格监督执行。各车间和专兼职安全员,对公司各车间和工程部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身体力行加以落实。
4、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安全目标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应及时总结经验,组织交流;先进人物应按照公司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合同书》规定予以奖励,反之,应给予经济处罚。所属单位与下属车间、车间与班组、班组与个人也应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优奖劣罚。
5、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要求限期,不得顶着不办,否则按规定给行政的和经济的处罚,如因此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本制度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完善。希望所属单位在执行中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