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企业的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的法规、要求、制度家喻户晓。
(3)经常深入工程项目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项目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到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经说明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4)参加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修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
(6)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和参加调查分析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归档工作。
(7)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8)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
(9)指导施工现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内审。
(10)参加公司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文明工地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