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治理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切实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做到安全生产防线下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该制度 。
一、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的种类: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2、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15条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职责
1、矿长对全矿范围内危及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负责督办。
2、分管矿长对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督办。
3、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对本专业范围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协调 、组织、实施、三定、落实。
6、安全科负责事故隐患的闭合运行、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时间
由矿长牵头、各分管矿长及业务科室参加,安全科组织,于每月25日进行全矿范围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各跟班管理人员在跟班过程中进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安全科,安全科予以通报,调度室组织进行整改。
四、重大安全隐患的“三定”治理
1、安全科根据排查处的重大安全隐患种类按专业将 “隐患三定表”分别下发到各业务科室 。
2、各业务科室根据所下发的隐患进行 “三定”,安排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间进行整改。
3、各业务科室将整改完毕的重大安全隐患每要及时反馈到安全科。
五、重大安全隐患的闭合整改
1、安全科根据 “隐患三定表 ”上各条隐患的 “三定”整改时间,按日期、作业地点安排安全员,或业务科室人员携带“隐患三定表”到现场进行落实(且需有现场负责人签字 ),上井后将“隐患三定表”交回安监部闭合。
2、凡落实处理了的事故隐患视为整改完毕;凡无处理的隐患视为未按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将以“二次隐患三定表”的形式,下达相关科室和责任单位进行二次“三定” 进行整改落实。
六、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
1、一次隐患能按期进行整改的不再进行通报。
2、进入“二次隐患三定表”的隐患,要求责任单位写出书面《二次隐患整改分析报告 》,对未按期整改的原因进行分析,无正当理由而未及时处理的,进行递进考核。
3、进入“三次隐患三定表”的隐患,要进行停产整顿,直至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4、如果所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需延期解决的,由业务科室制定出整改计划及措施 ,分管矿长签字后返回安全科 ,安全科根据整改计划进行追踪落实。
5、对无正当理由而未及时整改处理的二次及以上隐患,在调度会上对相关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
6、凡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三定、组织、实施、落实、排查不力的责任 。
人或责任单位,按“伊田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 ”进行处罚,导致事故发生的从重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