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爆破对裸露的导爆索应采取覆盖措施,防止产生空气冲击波和较大的声响。
2、导爆索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包缠层不得出现松垮、涂料不均以及折断、油污等不良现象。
3、导爆索网路用于深孔爆破、峒室爆破、拆除爆破时,导爆索在使用前应进行传爆试验。
4、只准用锋利快刀切割导爆索,禁止切割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药里的导爆索。
5、导爆索网路应采用搭接、水手结等方法联接。搭接时,两根导爆索重迭的长度不得小于15CM,中间不得夹有异物和炸药卷,搭接部分用细绳或胶布捆绑牢固。
6、导爆索网路连接禁止打结、打圈(水手结除外)。交错敷设导爆索时,应在两根导爆索之间放一厚度不小于10CM的垫块。
7、导爆索网路连接应考虑爆轰波的传爆方向,必须使每一支路的接头迎着专爆方向,夹角应大于900。
8、凡交叉敷设导爆索或平行敷设传爆方向相反的两根导爆索,彼此间距必须大于40CM。
9、峒室爆破时,导爆索与铵油炸药接触的部位应采取防渗油措施或采用塑料布包裹,使导爆索与油源隔开。
10、条形药包微差爆破时,导爆索网路通过不同微差时段的相邻药室时,导爆索应从药室顶部通过,每根导爆索必须单独用塑料管、空心竹杆等封闭,并离开炸药至少40CM,以免因殉爆而“串段”。
11、导爆索网路在敷设过程中,避免脚踩和冲击、碾压导爆索。
12、在潮湿和有水的条件下应使用防水导爆索,索头要作防水处理。
13、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用胶布绑紧在距离导爆索端部15CM处,雷管的集中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14、只有所有人员、设备撤离爆破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且已发出起爆信号,才能向主起爆导爆索上连接起爆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