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以人为本,服务安全生产。
2、在各级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安全业绩等方面的考察;对现职领导人员下井天数及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进行考核。
3、组织矿处级领导人员参加省安全知识及安全资格的业务培训。
4、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引进、招聘及人员调配。
5、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评聘、工资调整审批。
6、参与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核定,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到精干高效。
7、组织集团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报名、注册及继续教育。
8、做好本部门防火、防盗和自身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