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制定本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
2、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实施日常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下达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险情,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4、按国家及行业安全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规范管理,登记建档,定期进行检测,做好监控工作。
5、负责新、改、扩建设工程设计中安全卫生篇的审查和工程竣工时安全设施的验收与评价。
6、负责大、中修安全措施的审查,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与落实情况。在进行爆破、吊装、禁火区动火及危险区域作业时,需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在现场实施安全监护,监控与管理。
7、负责组织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负责组织参加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处理、报告。配合与参加重大设备、生产、 火灾、交通运输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负责对工伤事故及伤害程度的界定。对工伤人员发证。会同相关部门对职工能否构成工伤及职业病的疑难问题进行鉴别与认定。
10、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怍,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
11、负责制定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及防暑降温等级标准,并对发放情况进行审批、监督与检查。
12、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伤亡事故台帐。
13、负责起重设备检验及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全监督与管理。
14、参加涉及重大安全问题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原燃材料以及危险物品招标与采购的安全评价工作,并从保证安全生产的角度提出意见与建议。
15、会同工会开展安全土产竞赛,会同宣传部门实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16、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听取及通报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布置系统安全工作。
17、负责组织编制尘毒治理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考核防尘设施运行情况,定期对尘,毒,噪声及放射源等进行监测与管理。并统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