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港务公司职工解、系缆时的操作标准,加强安全管理,特别是避免人身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港务公司所有人员。
第三条
按规定劳保着装。
第四条
系缆时安全事项
1、在船方投掷撇缆绳前,操作人员应站在投掷方向的垂直位置的安全地方或躲避在管架、流量计、高杆灯、输油臂等有阻挡物的后面,严禁正对投掷方向,待绳锤落地后再靠近。
2、拖缆时由一人做指挥,操作人员应站在导缆管内侧,禁止脚踏或越过导缆管,严禁将撇缆绳、绞缆绳等引绳缠绕在手上。
3、使用绞缆机绞缆时,按照《绞缆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挂缆时操作人员应一同站在系缆桩的外侧,手握住绳扣的外侧一同用力、挂缆。
5、示意船方,在岸上操作人员离开后再绞紧缆绳,紧缆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缆绳受力方向的垂直位置的安全地方或躲避在管架、流量计、高杆灯、输油臂等有阻挡物的后面。
第五条 解缆时安全事项
1、解缆时操作人员应一同站在缆绳外侧。
2、解缆前还要将细引绳移到操作人员的正前方,以防解缆后细引绳捆伤人或缠到脚脖。
3、由一人做指挥,在缆绳完全松到海面后再解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