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精神,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 报告事项及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订、考核和修订情况。
(1)、各部门及各级管理、安全、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2)、安全生产机制的设置、人数和调整。
2、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
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评审和修订;
组织相关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学习培训。
3、安全生产的投入情况:
(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支出;
(2)、职工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
(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投保;
(4)、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存。
4、安全生产的检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
(1)、安全生产的检查;
(2)、安全生产会议及执行;
(3)、安全隐患的治理;
(4)、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
(5)、对“三违”的查处。
5、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评审、修订及上报备案: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学习;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队伍的建立;
(4)、事故应急物资的配备和日常管理维护;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年度演练。
6、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情况:
(1)、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修订;
(2)、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控机制;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五到位”(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档案。
8、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目标和实施。
9、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1)、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2)、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3)、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建档。
10、工艺过程管理和作业过程管理情况。
(1)、生产工艺装置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
(2)、事故预警机制及发布、防范和应急处置;
(3)、特种设备、安全设施、电气设备、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和台帐;
(4)、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阀、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的定期检测;
(5)、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及作业的监督;
(6)、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方法的变更履行;
(7)、对承包商资质审验及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的交底;
(8)、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相关安全许可。
11、接受各级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情况。
(1)、对各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面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
(2)、被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
(3)、接受检查、约谈及落实情况。
二、报告的形式:
以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形式进行报告。
三、 报告的时间:
按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告。
四、报告的要求:
内容真实、形式规范、表达准确、报告及时。
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