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1.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
1.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2.责任
2.1本厂安全管理部门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
2.2本厂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3.检查重点
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4.检查方法
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本厂、车间、班组相结合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5.检查内容
5.1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
5.1.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5.1.2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2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5.2.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
5.2.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
5.2.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
5.2.4查作业场所通道是不畅通无阻。
5.2.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
6.厂级例行安全检查
具体有厂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6.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6.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
6.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6.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本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6.5厂部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7.车间检查
7.1各车间除配合厂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领导每月(20日左右)要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
7.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7.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气、漏水等问题。
7.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8.班组检查
8.1班组每周(周一)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车间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8.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8.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
9.隐患整改
9.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9.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部主管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9.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本厂。
9.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