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照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和各类技术规范,负责实施受监督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2、负责受理工程监督注册登记,及时编制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对工程重点环节和安全重点部位制定详细监督方案。 3、监督抽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4、监督抽查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和文明施工,重点抽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分部的验收。 5、协调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6、定期总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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