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A、B、C三个级别:
A级隐患:是指重大隐患,由郑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督办。
B级隐患:是指较大隐患,由登封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督办。
C级隐患:是指一般隐患,由登电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督办。
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
隐患的危险程度及难易程度分析;
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a.治理的目标及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情况,d.负责治理的单位和责任人,e.治理的时间和要求,f.治理安全措施和标准要求,g.负责验收的单位和责任人。
对于排查出的C级隐患要按矿井“五定”原则(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落实人、定时间、定资金)进行专项安排处理,由后班带班领导进行跟踪复查验收整改效果。
对于排查出的A、B级隐患,做到及时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对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发现的A、B级隐患,下达的整改指令书,应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对于上级政府或主管部分排查的A、B级隐患,应落实隐患治理的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验收人。
在整改A、B级隐患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隐患排出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
A、B级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的职能部门(机构)上报整改内容,并申请验收;对验收审查合格的,应及时对隐患进行核销,对验收审查不合格的,应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
C级隐患必须由矿长签字认可后,直接安排布置进行处理,并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A、B级隐患应及时上报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由矿长亲自进行安排布置,落实人员、物资和资金,整改结束后由矿长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申请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审查,合格后及时核销。
排查出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性质,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A、B、C级),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A、B、C级隐患治理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13、建立A、B、C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综管理,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14、煤矿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15、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