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安全标志管理规范化,充分发挥安全标志在现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标志的管理。
2 引用标准和文件
下列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规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94-1996 安全标志
GB 16179-1996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 2893-1982 安全色
GB 6527.2-1986 安全色使用导则
3 职责
3.1 项目物资部门负责各项目部所需使用的安全标志的采购工作。
3.2 安全部门负责安全标志的保管、设置、日常管理与维护的检查督促工作。
3.3 施工单位负责安全标志的设置与维护工作。
4 程序
4.1 安全标志的采购
4.1.1 安全部门汇总、编制安全标志需求计划,提交物资部门进行采购。
4.1.2 安全标志的供方所提供的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的规定。
4.1.3 所采购的安全标志到货后,物资部门即提交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并保管。
4.2 安全标志的设置
4.2.1 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场所的危险特点,参照《安全标志使用导则》标准进行设置。
4.2.2 在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
4.2.3 安全标志的设置应针对场所危险和传递安全信息的需求,正确选择相应的标志类型。
4.2.4 安全标志的设置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
4.2.5 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洁、内容齐全。
4.2.6 安全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人员视线障碍物的后面。
4.2.7 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并相距危险点适当的距离,以便相关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信息。
4.2.8 多个安全标志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4.2.9 安全标志的设置方式可多样化,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4.3 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3.1 使用安全标志应向安全部门办理借用手续。
4.3.2 危险场所已设置的安全标志,由设置者(或危险场所的作业单位)进行管理、维护。
4.3.3 安全部门在日常巡检应经常性对已设置安全标志的管理、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3.4 危险已消除的场所,原设置的安全标志应及时收回保管。
4.3.5 沾满灰尘、油脂类等脏物的安全标志,应及时清理干净,以确保其所表达的安全信息明确无误。
4.3.6 安全标志破损,已影响其安全信息的表达时,应及时调换。
4.3.7 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应及时调正,以防止相关人员不能及时地注意、明白安全标志所表达的安全信息而发生意外。
4.3.8 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安全标志(或在安全标志上涂画),不得挪作它用。
4.4 自行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
4.4.1 各单位因管理需要自行设计制作安全标志,须经安全部门同意。
4.4.2 自行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安全标志内容宜是《安全标志》中未规定的;
b) 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的类型,应参照《安全标志》中第4条(标志类型)的规定;
c) 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所采用的安全色,应遵循《安全色》中第2条(安全色和对比色)的规定;
d) 自行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的设置、日常管理、维护均遵守上述相应规定。
5 记录
安全标志借用应形成记录,由安全部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