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仓库管理,保障仓库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门卫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岗、脱岗。出现问题,由当班人全权负责。
2、车辆出入仓库,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经门卫允许登记后方可入内,并按规定程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3、门卫应做好仓库(尤其双休、节假日)周围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库区内的深夜巡逻。
4、门卫应按时开门(早8:00)关门(晚上19:00),按时锁好大门。
5、凡进出库区人员必须尊重门卫,服从管理。凡不服从门卫管理,对门卫造成人身威胁,扰乱仓库秩序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凡车辆出入经过大门口必须减速,要求司机慢行。
7、非机动车出入仓库要下车。
8、外单位人员来仓库联系业务,必须经门卫同意后,履行进库手续。
9、凡来仓库提料的车辆,出库时必须交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扣留,不得出库。
10、凡进库的车辆,进库携带的物品应与门卫声明,否则按无证出库给予扣留。
11、外单位车辆禁止在库内修车及过夜存放。
12、任何人都要遵守本库制度,如有无理取闹,视情节交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