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珍惜生命,保障健康”的安全生产方针,为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达到责任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年、月达标计划,并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一、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1)年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0.6‰—1‰以内;
2)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3)杜绝火灾、设备、管线、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2.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目标
1)确保每月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达优良标准;
2)苏州市标化工地
3.文明施工目标:江苏省文明工地
二、考核对象
1、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制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班组长等
2、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者;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按目标责任分解负各自的安全责任。
3、各部门,如生产、技术等按各自的安全职责,对自己所负的安全职责负直接责任。
三、考核办法
1. 实行逐级考核制度;项目经理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 根据各级要求及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奖惩。
3. 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立功的重要依据之一。
4. 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各分项评分表,对各分项责任人进行打分考核。当分项检查评分表得分在70分以下时为不合格,70分(包括70分)至80分为合格,80分及其以上为优良。
5.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通过汇总所得出的结果用来评价项目经理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因为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是第一责任者,各级管理人员目标责任落实 的好坏,直接体现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的业绩。
6. 评分表采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相关表格。
7. 评分方法参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有关内容。
四、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化
1. 每月要求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责任考核,并认真执行不走过场。防止流于形式。
2. 考核记录存人档案,作为个人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奖惩办法
1. 达优良等级的给予500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
2. 达不到合格等级时,罚200元;连续三次达不到合格等级的项目管理人员除经济处罚外,将采取下岗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