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分管生产、安环科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2、负责生产科、安环科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3、生产副总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管理规定,经政府安全部门专业机构培训,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
4、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程、标准、规定、办法。
5、建立健全分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职责。
6、建立健全分管职能科室、车间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7、确定分管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分管单位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改造计划。
8、负责审核分管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
9、按照安全“五同时”的原则, 指挥组织分管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各项生产、管理工作任务。
10、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身安全防护能力。
11、监督督促分管单位做好消防防火、劳动防护、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生产工艺等管理工作。
12、督促分管单位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和整改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3、遵守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落实分管单位安全资金使用情况。
14、协助配合总经理进行事故的上报、调查和处理,做到事故“四不放过”。
15、主持召开每周安全办公会议、公司安委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16、制定并实施分管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提高应急水平。
17、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管理工作。
18、负责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