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节能目标管理的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规定》
《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
GB/T15587?995《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15316-94《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 17167?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定义
能源,为公司所消耗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和电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及蒸汽、热水、自来水、空调送风、压缩空气等各类耗能工质。
4 职责
4.1 节能部门的职责
4.1.1 节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节能工作,行使公司节能管理职能。
4.1.2 组织贯彻国家及省市节能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各级节能主管部门有关节能节水管理工作的安排要求。
4.1.3 编制和修订公司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建立和调整公司节能管理保证体系,完善节能管理网络。
4.1.4 负责企业节能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核立项、监督执行、检查考核工作。
4.1.5 对公司各类能源购入、能源利用与节能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督察考评;经常性的对用能现场和节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控制和消除各类不合理用能及“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
4.1.6 负责公司能耗定额与限额管理,根据上级下达的节能、提水指标计划和能源消耗定额,编制、修订公司的节能措施与节能指标计划、用水计划和能耗定额限额指标,定期检查、分析、考核用能部门节能绩效与指标完成情况。
4.1.7 负责企业各类能源消耗数据的统计或审核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各类能源消耗台帐;定期对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要求编制各项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按时上报各级能源主管部门。
4.1.8 负责企业水、电与热力系统的能量平衡测试工作,对各重点耗能设备和站房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与运行监督。
4.1.9 配合宣传教育部门进行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类节能活动。
4.2 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
4.2.1 在编制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把节能规划和计划列为重要内容、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节能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工作。
4.2.2 编制、检查、总结生产经营计划时,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同时编制、检查、总结节能计划(包括产品单耗和综合能耗的定额与考核指标)并跟踪和督促落实。
4.2.3 结合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检修等工作的展开,创造好节能四新利用或节能技术改造条件,有效结合或实施节能与合理用能篇章。
4.2.4 在生产调度过程中,及时调整能源动力系统运行供应,提高生产用能均衡性,努力降低燃料、动力消耗。
4.2.5 在生产调度会上及时总结各部门节能计划和能耗指标的执行情况,对浪费能源的现象督促落实整改。
4.2.6 及时总结企业生产和辅助生产系统的合理用能经验,并向节能主管部门提出改进用能管理和采取节能技术措施的建议安排。
4.3 动力部门的职责
4.3.1 负责公司水、电、蒸汽的运行管理与维修工作。
4.3.2 对厂区主要动能管线进行检修和维护,消除能耗缺陷,控制“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
4.3.3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完善各类能源计量仪表配备率和计量检测率,保证各类动能计量的准确性、可靠性。
4.3.4 按时对生产区和宿舍区总进户计量点进行抄表、统计、核算和转账结算,按时报送各类动能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
4.3.5 负责对动能外转供户进行用能计量监督管理或抄表收费。
4.3.6 未经动力部门允许,任何部门不得私自在公司动力管线上接线、接管等无计量用能现象,不经审批不得私自向外单位和个人转供各类动能。
4.4 物资供应部门的职责
4.4.1 负责煤炭、成品油等的采购供应工作。
4.4.2 加强对煤炭或油品的能源源头质量控制,保证所采购能源的数量和质量要求。
4.4.3 及时向节能管理部门报送各类能源采购原始凭证和文件资料。
4.5 计量部门职责
4.5.1 根据企业能源进出、分配和消耗等的实际需要,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要求,编制并实施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
4.5.2 组织制订能源计量的各种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
4.5.3 负责能源计量情况和数据的监督检查,会同企业节能主管部门规定能源计量的重点管理项目,建立重点监测网点和信息传递、反馈流程、管理办法。
4.5.4 积极推广应用计量新技术、新器具,努力提高企业能源计量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4.5.5 参加企业能量平衡的测试工作,负责解决测试中的计量问题。
4.6 宣传教育部门的职责
4.6.1 负责组织企业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6.2 组织节能专业技术培训,能源管理短期培训、结合企业能源利用的节能技术报告会和交流研讨会。
4.6.3 会同节能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公司好各类节能活动,不断提高全员节能意识与节能技能。
4.6.4 会同企业节能管理部门进行重点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专业培训,并实施上岗操作的考核、发证工作。
4.7 物业管理部门的职责
4.7.1 负责建筑节能和公司生活区用能现场的节能管理工作。
4.7.2 按时对宿舍区居民或外转供户水、电、汽耗用进行抄表、统计、核算、转账结算和管理控制,按时向节能管理部门报送各类动能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
4.8 各用能部门职责
4.8.1 各用能部门负责各类能源使用的属地管理和自主管理工作。
4.8.2 建立完善本部门能源管理制度和能源管理保证体系。
4.8.3 按时向节能部门提报并实施各项节能技术措施、管理措施项目。
4.8.4 对所属区域内的用电、用水、用汽及压缩空气、空调送风、暖气等各类用能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对能效低下等不合理用能现状和跑冒滴漏等不正常现象要及时维修整改,杜绝各类违章、浪费用能现象。
4.8.5 严格执行各类能耗定额限额。落实公司下达的各项节能指标和节能计划。
4.8.6 按时报送相关能源原始统计报表。
4.8.7 不断进行节能宣传教育和节能技能培训工作。
5 考核
节能管理部门依据《企业节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经常性的对用能部门特别是重点用能部门进行节能管理状态与工作状态的督查考核,对不尽责尽职或各类浪费、违章情况进行曝光通报,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因违章用能,受到罚款处理的部门、人员明细表报考核主管部门,并督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