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建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公司每季、矿每月、井(区、科)每旬、段队每周一次;
(2)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主持;
(3)专门研究安全问题;
(4)形成纪要上报下发。
2、必须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1)每旬一次;
(2)由井区长、段队长主持;
(3)参加人数应达到80%以上,活动内容要有记录。
3、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1)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日常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2)井口检查管理制度: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戴安全帽,带矿灯及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清点制度;
(3)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必须有矿主要领导参加,必须有检查记录,查出的隐患必须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限期整改。
4、必须建立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1)安全工作必须纳入各种形式经济承包外包合同中,作为计发工资、奖金的重要考核指标;
(2)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事故多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事故责任者不能提拔受奖,真正发挥安全工作一票否决权的作用。
5、必须建立各级领导下井跟班制度,每月下井的天数,不少于主管部门的规定。
6、必须建立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7、必须建立工人岗位责任制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必须建立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1)必须成立劳动鉴定委员会;
(2)按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3)患有禁忌者不得从事井下或粉尘作业,职业病患者及时给予治疗,调离;
(4)女工不得从事井下作业,以及特别繁重体力和有强烈震动的作业;
(5)职工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班中餐,不得变相以钱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