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工作,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力度,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的通知》(晋煤安发[2013]500号)及有关要求,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成立了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领导组
组 长:李引善
常务副组长:郭国兵
副 组 长:秦建兵 吴江虎 杨双珠 越敦社
王轩才 乐栋明 燕李平
吴收住 田 野
成 员:各科室、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秦建兵(兼),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及评级。
一、检查评分标准
执行晋煤安发[2013]500号《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及《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扣分细则》。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专业分为11个,即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各专业采用百分制。
我公司以一级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实行一级考核,检查考核总得分90分及以上,其中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11个专业不低于90分。
二、 检查考核方法
(一)日常考核
1、每日由采掘工作面质检员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质量标准考核扣分标准对井下各作业场所进行检查考核。
2、每周由质标办组织生产系统管理人员对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组织一次专项检查验收,检查出的问题按公司制定的安全质量标准考核扣分标准进行扣分,当日召开专项会议通报认定,下达五定卡片,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按期回查验收。
3、每月由各专业分管组长组织各专业管理人员根据晋煤安发[2013]500号《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进行查阅资料和井下实地检查考核验收。
4、年终考核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公司全体管理人员根据晋煤安发[2013]500号《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进行查阅资料和井下实地检查考核验收。
四、考核奖惩标准
(一)、坚持日监督、周验收、月小结、年总结的考核原则。
(二)、每月公司提取10%的工资作为月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资金,月考核基数份为100分。根据质标办日、周考核结果,按月小结奖惩:
1、一月内质量标准化考核扣分累计小于10分或累计扣分少于3次的责任人,按月累计分考核。
2、质量标准化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责任人当月质量标准化考核扣分资金的60%。
(1)、本月扣分累计大于等于10分小于20分的;
(2)、本月累计扣分达3次的;
(3)、两个月连续质量标准化考核扣分位于本班组最多的。
3、质量标准化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责任人当月质量标准化考核扣分资金的100%,并取消责任人当月评模资格。
(1)、本月扣分累计大于等于20分小于30分的;
(2)、本月累计扣分达4次的;
(3)、三个月连续质量标准化考核扣分位于本班组最多的或者两个月连续质量标准化考核扣分位于本科、队最多的。
4、质量标准化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责任人当月安全工程账户考核资金的100%;并取消责任人本年度的评模资格。
(1)、本月扣分累计大于等于30分的;
(2)、本月累计扣分达5次的;
(3)、四个月连续质量标准化考核扣分位于班组最多的,或者三个月连续质量标准化考核扣分位于本科、队最多的。
5、每月根据质量标准化考核成绩评选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三)、年终总结考核
1、年终考核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11个专业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专业:专业所属地面职工每人奖励1000元;地面班组长、二线职工每人奖励1500元;地面副科长、专业科室一线职工每人奖励2000元;地面科长、专业科室班组长每人奖励3000元;专业负责人奖励5000元;专业分管领导奖励8000元.
2、年终考核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11个专业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专业:地面职工每人罚款500元;地面班组长、井下二线职工每人罚款800元;地面副科长、专业科室一线职工每人罚款1000元;地面科长、专业科室班组长每人罚款2000元;专业负责人罚款3000元;专业分管领导罚款5000元.
3、年终考核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11个专业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80分以下的专业:地面职工每人罚款1000元;地面班组长、井下二线职工每人罚款1500元;地面副科长、专业科室一线职工每人罚款2000元;地面科长、专业科室班组长每人罚款3000元;专业负责人罚款5000元;专业分管领导罚款8000元.
4、年终考核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11个专业全部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时:地面职工每人奖励1000元;地面班组长、井下二线职工每人奖励2000元;地面副科长、井下一线职工每人奖励3000元;地面科长、井下班组长每人奖励5000元;不涉及专业的副经理、专业负责人奖励8000元;专业分管领导奖励10000元;总经理、董事长各奖励15000元。
(四)、质量标准化日、周、月考核由质标办负责组织考核,月底将考核结果汇总报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最终奖罚结果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劳资科负责执行。
(五)、年终考核依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为准。
五、考核制度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要确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核心地位,确实把质量标准化当作生命工程,视觉工程、素质工程、形象工程来抓,高标准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
2、加强领导,层层把关。各分管领导、各科队负责人,是本单位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各队要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做到班班验收,建立矿、科、队、班组安全质量管理体制,层层把关,认真落实。
3、加强培训,标准引领。对照新版质量标准化标准,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质量标准化专业人员的培训,使每个员工懂标准,干标准活,上标准岗,把质量标准化落实到生产现场。
4、实施标准,提升等级。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所管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积极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建设,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自评工作,集中治理标准化薄弱环节,全面提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
5、树立三个观念。全体职工要树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实现全年奋斗目标的基础的观念;树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建立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的前提条件的观念;树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必须在动态中保持、动态中提高、全员参与的观念。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