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董事长、总经理是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
2、定期主持召开经理层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分析安全生产动态,作出搞好安全生产的决定。
3、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深入矿井,进行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的实际问题。
5、组织领导安全检查和矿井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抓好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6、负责抓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健全培训机构、配齐师资力量,提足培训经费、改善教学条件和充实教学设备。
7、负责编审安全生产技术发展规划,保证安全投入。
8、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搞好演练和现场指挥。
9、矿井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领导抢险救灾、善后处理和恢复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