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指挥职责
(1)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召开会议。
(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及时掌握事故现场态势,全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确定事故现场指挥长和事故现场施救组长。
(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6)确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职责。
(7)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8)接收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9)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10)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二)副总指挥职责
(1)副总指挥兼行动协调组组长,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抢救报告、联络协调工作,负责专家组管理,提供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工作,联系上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组织医疗救护队对现场受害人员的救护,确定医疗救护队的卫生医疗装备。
(2)副总指挥兼抢险救援组组长,负责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散现场人员,扑灭火灾,控制泄漏,负责现场的应急监测,危险化学品性质、危害性鉴定,做好废弃物品的处理。负责维护现场,收集相关数据。负责安全保护用具,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监督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3)副总指挥兼后勤保障组组长,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畅通,人员散,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秩序,负责通讯、供电、供水保障。
(三)成员职责
(1)+++、+++、+++、+++、+++、+++、+++、+++为事故现场施救人员。积极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接受指挥部的指令和调动,积极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抢险救灾,抢救伤员。
做好安全保护用具,消防设备的保养工作,负责维护现场,认真收集相关数据。
(2)+++、+++、+++、+++、+++、+++为警戒、医疗、保障组成员,积极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接受指挥部的指令和调动。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无关人员的散、交通畅通,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负责供电、供水、抢险物资的保障。